“五把全搂”是山东省莒南县老百姓用来表扬人能挣钱的一个常用词。如今,这个词用在莒南县人民医院院长纪维华夫妇身上,也比较恰当。
2011年5月27日,山东省莒南县法院对莒南县人民医院院长纪维华及其妻子原莒南县人民医院内三科主任徐宝凤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判处纪维华有期徒刑17年,以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三罪并罚判处徐宝凤有期徒刑20年。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无论是纪维华单独受贿还是与徐宝凤共同受贿,其“黑手”几乎伸向了医院行政管理业务的各个环节。
受贿全覆盖
熟悉医院的人都知道,医院尽管人多摊子大,但从行政管理业务角度上看,无非就是那几个重点环节,如人员调入、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岗位调整,药品及医疗设备购入、单位工程建设等。纪维华及其妻子共同受贿,几乎覆盖了各个环节。
一审判决书显示,纪维华单独收受24人的贿赂,以收取医疗设备购入、建筑工程为主。第一次是在1995年春天,莒南县人民医院花了135万元购买了北京某公司推销的一台二手CT机,仪器安装后,公司经理罗钦飞为了感谢纪维华,来到莒南县人民医院西南角办公楼三楼纪维华的办公室送给他人民币3万元。
纪维华收受个人最多的贿赂高达51万元。1998年7月至2005年底,莒南县医院从医疗设备推销商于某处购买了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真空消毒柜、半自动血凝仪、酶标仪、洗板机、高压注射器、呼吸机、X光机和9800型C型臂、球管、稳压电源、抽湿机和MR磁共振、CR机、PCR机、动态血糖仪和胰岛素泵等大量的医疗设备。于开涛也出手“大方”,先后7次送给纪维华现金48万元和价值3万元的一台胰岛素泵。
医疗设备推销商葛某为了感谢纪维华在该院购买医疗设备中的支持,6次送了现金11.4万元,另外还送给他一台价值4000元的MP4和一条价值2000元的紫晶项链。
建筑公司则“靠水送水”。2000年中秋节至2008年春节,莒南县某建筑公司及其项目经理为了感谢纪维华把医院的许多工程交给他们干,索要工程款或者感谢该院支付优良工程款,以低于成本价14.1万余元的价格卖给纪维华一套房子,送给他现金2.6万元,花了4.3万元给他装修房子,还多次送他价值4.1万元的购物卡。
纪维华、徐宝凤共同受贿的项目主要是人员调入、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岗位调整、单位购买药品,收受28人送给的现金、物品、购物卡等财物折合人民币106.65余万元。
送给他们最多的是某药业集团公司业务员朱某,他在7年的时间里送给纪维华、徐宝凤人民币83.2万元。
据徐宝凤供述,朱某是某医药公司在莒南县医院的医药代表。“从2001年他就找我们家老纪推销药品。老纪也和药剂科的人打过招呼。后来老纪怕影响不好就让他直接找我帮他推销药品。他在我们医院的业务量逐年增加,为了感谢而给我们的钱也越来越多,一次从5、6千元到1、2万元,多的时候7、8万元甚至10万元、20万元。”
徐宝凤供述“朱杰给钱大体分四种情况:一是平时药品回扣,一个月或两、三个月结算一次,从几千块钱到一、两万块钱,多的时候四、五万元到六、七万元。二是为感谢我借着过节的时候给的钱,每年春节和中秋节从开始的几千块钱到后来的二、三万块钱,总数在15万至16万元之间;三是在我家庭有大的事项的时候给的钱,他出手很大方,儿子结婚、女儿考研,孙子出生,青岛买房和后来家庭购车他每次都给了10万元;四是新药品推销费,自2001年到2006年,在老纪和我的关照下,莒南县医院共先后引进了朱某推销的5种有回扣的新药,每引进一个品种他都给我1万元钱的推销费,一共是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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